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怀孕被辞退的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并不是因当事人怀孕才决定辞退的,是怀孕的女职工以怀孕为由故意懈怠当前的工作,甚至从怀孕以后就各种无视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类似于这些孕妇被辞退是迟早的事情,这样被辞退的没有任何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


·我们在生活中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的司机因为醉酒的问题,被交警查到,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罚。醉驾一般有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出现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种行......


·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等现象在我国频繁发生,这时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在离婚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其中就有关于财产的分割,......


·自己交保险每个月多少
      社保自己交的话每个月缴费金额根据各统筹地区缴费基数而定。自己缴纳社保只能参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


·贷款笔迹鉴定不是本人违法吗?
      贷款笔迹鉴定不是本人违法吗?是违法的,贷款合同必须要有借款人本人签字。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根据你自述的情况,如果你不做特别要......


·长春亲子鉴定多少钱,流程是什么
      如今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亲子之间是否真的有血缘关系是您较为关心的问题。随着亲子鉴定技术的不断成熟,长春市内的各类亲子鉴定医院也是数不胜数......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一、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一、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


·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
      不少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其实都还是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看最后能不能减轻一些刑罚,此时其实就可以看自身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那通常来说,罪犯......


·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
      您都知道,在我国,劳动争议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么去申请劳动仲裁呢?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