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出现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的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对于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使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通过解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居间行为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行为应该按照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也就是说,在签订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要与居间合同一致。如果双方出现不一致,则要遵守前一行为,即居间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否则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原因
  拿二手房买卖举例来说,受各种经济因素的影响,房价波动较为频繁,买卖双方在关注房屋交易的同时,更关注自己在交易中的利益。换句话说,如果房价上涨,卖方人希望多卖钱,买房人至少希望能以房价上涨之前的价格获取房屋。这就导致纠纷的产生时有发生。
  三、如何避免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不一致
  1、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买卖合同的签订必须与居间合同相符,其他约定无效。为了避免两个合同出现不一致而导致纠纷,委托方与居间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居间人在买卖过程中严格执行居间合同,不再进行其他约定。2、如果出现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必须协议补充的情况,委托人、居间人、卖方三方对于买卖合同中需要变动的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三方在买卖合同中签字,委托人作为共同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签字。居间行为是涉及三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关系比照两方交易容易出现纠纷。如果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除了法律规定,一般遵照居间合同履行。需要说明的是,只要居间双方就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也可以按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商标被侵权怎么赔偿
      商标被侵权怎么赔偿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


·犯罪未遂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处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双方离婚,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和孩子的财产,依法是不能分割的。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


·伤害到什么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到什么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


·案件代理和案件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案件代理和案件辩护的区别是什么?一、案件代理和案件辩护的区别是什么?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


·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起诉后申请撤诉诉讼时效是需要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


·一、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
      一、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


·合同中约定最低充值金额的条款是否有效
      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无故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还会额外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时的负担,因此,该最低充值金......


·什么是刑事侦查?
      众所周知,在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都会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刑事侦查,当然也有一些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来进行侦查的。那么......


·著作权相似度多少算侵权?
      著作权相似度多少算侵权?著作权相似度达到高度相似程度算侵权。在著作权法是比例的。相似度达到高度相似的情况之下就属于侵权行为。相同或相近似属的认......


·如何才能区分夫妻个人债务
      在生活中,夫妻是个特殊的存在,它既是一个整体,也是两个个体。所以,法律根据它的特点,将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在实践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