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重婚罪案,无论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是由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审理过程当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调取案件证据的,可以由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五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向证人或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收集、调取必要,且不宜或者不能由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收集、调取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五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者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重婚罪的确定需要自己积极的收集证据这是无可厚非的,无论是自己进行诉讼,还是有关部门进行的介入,自己的应该做好一定的认识,但是在事情的处理上自己也应该学会利用身边的资源,只要自己的具体要求不是太过的严厉,问题处置就是比较简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现房需要预售许可证吗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借贷关系其实很容易就演变为了高利贷,但对很多人而言,可能此时都还不清楚,究竟为什么就变成了高利贷。在这方面,其实我国法......


·1、抚养费的内容: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


·隐私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
      隐私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一、隐私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隐私权和姓名权的区别如下:个人信息比如说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到底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
      到底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


·诈骗3万7能缓刑吗
      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以。《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


·一、重婚家庭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
      一、重婚家庭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重婚家庭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一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法院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


·厂家商标侵权经销商有什么责任
      经销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项目有哪些?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