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等,保额越高,出现赔付金额越高,保费也越高。1、第三者责任险中,除了医疗费用之外,还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等;2、而你自己购买的人身意外险要看具体的险种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老百姓所称的人身意外险包含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两个险种,其中意外伤害险只赔付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是定额给付的,与医疗费用无关;而意外医疗险是赔付意外所致的医疗费用的,这两种险种是不同的赔法;3、第三者责任险和个人购买的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险,对于医疗费用的赔付是按补偿原则来算的,就是两家赔付总额不超过医疗费用发票总金额,其余各个险种的赔付是互不冲突的,包括身故的费用也是不冲突的,两家各赔各的;4、顺便说一下,对方车子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主要是补偿给车主的,可能出现不足额的情况,这与你无关,你只管向车主(责任方)索要按法律规定应有的赔偿,至于车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你就不要去管了。在对方没有经济能力赔偿的时候你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你要注意了,有些项目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建议你还是尽可能向车主索赔)。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范围有哪些?现在的保险种类多种多样,广义上说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而商业险又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商业险的主险又有不同的种类,就拿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来讲,到底什么是三责险,车主在购买车险前应该首先了解哪些有关三责险的知识呢?下面我们就来一一给您做介绍,同时还为想计算车险保费的车主们提供了下面的车。什么是三责险?国家之前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若不投保此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但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由于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三责险赔偿范围车主马女士驾着刚买半年的新车,载两位朋友孙某、田某去百货商城购物。到达商城停车场后,马女士在朋友孙某尚未完全下车的情况下,便将车辆启动去抢空的停车位,使得正在下车的孙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孙某没来得及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的朋友田某刮倒,造成其手臂骨折。事故发生后,马女士连忙将两位朋友送往医院,并为此支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由于半年前购车的时候,马女士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险种,于是马女士当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认为,由于两位伤者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但马女士之前并没有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任何赔付给予马女士。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马女士无法接受,因为她也不太清楚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于是就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认定,孙某受伤并不在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内,其损失应由车主自行承担;而田某受伤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理赔。清楚“第三者”的界定范围所以在购买保险时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并对这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进行认定,才能弄清楚为什么法院判定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这就对于田某来说,当她在马女士车上的时候,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给予赔付。然而伤者孙某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这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之内,所以保险公司不予以赔付。综上所述,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在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其中包括医疗费用、护理和误工费用等等都是在赔偿范围内的。对于第三者车险的保额都是不等的,如果保额越高,那么赔付的金额也会越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很多交通事故诉讼的当事人都会向法院申请将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诉讼财产......


·一、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信息怎么填?
      一、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信息怎么填?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


·人身保护令过期了怎么办?
      人身保护令过期了怎么办?一、人身保护令过期了怎么办?人身保护令过期了应立即再次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


·一个人犯两案子怎么办
      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高空坠物扩展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扩展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工伤鉴定结果9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当经由国家相关机构给出了工伤鉴定的结果时,下一步我们就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社保相关机构递出工伤赔偿金的申请了。再提出申请的半个月左右就会有申......


·抵押担保他项权证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


·醉驾乘车人是否承担责任?
      醉驾乘车人是否承担责任?醉驾乘车人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后也是需要承担部分的责任的。因为同车人明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可没有进行劝阻,任由酒驾司机开......


·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么?
      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么?一、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么?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员工犯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员工犯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不需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即债权内容本身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有效的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