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作为教师犯重婚罪会开除吗

一、作为教师犯重婚罪会开除吗?
  
  教师犯重婚罪是可能会被开除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五种情形: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的工作是教师,那当事人的文化水平不会特别的低,不可能不知道重婚是法律上坚决禁止的犯罪行为。法官通常考虑到教师的工作岗位比较特殊,所以,教师涉嫌重婚罪的话有可能会从重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怎么办?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


·失火罪情节较轻该怎么处罚
      在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肯定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如果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话,那最终还需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对于失火罪这种过失性......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些种类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些种类一、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


·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的合法使用必须以手持土地使用证为前提,而我们在向国家机关申请并成功拿到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看到使用证里面清楚地写着土地使用的类型是属于出......


·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在公司业务不断复杂化的今天,公司增资、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破产清算已经成为了常见之事。增资就是增加公司资本,对于公......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


·诉前财产保全向哪个法院
      诉前财产保全向哪个法院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由男方全部承担,这是法律所允许的。若夫妻双方是准备诉讼离婚,只要男......


·土地出让后政府什么情况可以收回
      土地出让后政府什么情况可以收回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加班工资以合同中约定的待遇进行赔偿,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