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二、《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建筑租凭合同如果出现了纠纷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而中间产生的诉讼时效一般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受害者就千万要把握好时间,在时间之内提出来,这样才不会丧失胜诉的权利,从而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最多判多少年?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最多判多少年?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最多可以判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


·医疗事故鉴定价格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价格是怎样规定的?在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为对受事故伤害程度和负责任方进行判断和追究,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进行明确,那么一旦医疗事故......


·应该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多久?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选择诉讼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也是最有法律效力的......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般来讲,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问题做出处理,而这其中可能要数争夺财产是最为激烈的了,并且还很容易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


·忠诚协议如何签订 如何认定忠诚协议的效力
      社会节奏加快,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在降低,夫妻之间也多了一份忠诚协议。忠诚协议就是为维护夫妻相互忠实,为防止出轨而签订的,一旦出轨,就要承担诸......


·孩子和同学打架怎么办?
      孩子的教育是家长最重视的事情,学校是孩子踏入社会的必经之路,一旦在学校孩子和同学打架怎么办?一味的批评孩子,并不会解决问题,反而可能给孩子造......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什么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