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则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3、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标准适当减少,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种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二、违约责任条款的承担原则有哪些?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赔偿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全面履行
  
  
  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要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防止出现违约后发生矛盾纠纷。约定违约金应当适当,不能过高或者过低,采取的标准往往是合同金额的20%,对超过实际损失30%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降低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在一些高危行业,职工发生工伤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发生工伤后,双方关注的焦点就在赔偿费用方面,因为赔偿问题而引发的......


·会计法偷税漏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会计法偷税漏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会计法偷税漏税的处理结果为: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商品房建立在国有土地上,有70年的产权,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就是70年。像商业用......


·高利贷利率是多少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民间借贷中有偿借贷可以说是常见的一种情况,很少有那种无偿借贷的,这个时候就必然需要当事人约定借贷的利率了。因为想要约定高利率,这样获得的利息......


·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一、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只要有其它证据就可以要回来,可以先跟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不愿......


·一、刑诉法醉驾立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刑诉法醉驾立案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的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法律规定判决下来多久送监狱
      一、判决下来多久送监狱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


·被丈夫殴打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生活中夫妻之间因为一些事情发生纠纷、矛盾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有出现双方互相谩骂、责打的情况。要要是被丈夫殴打受伤的话,这种情况下受伤的妻子是......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免征吗?
      一、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免征吗?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不能免征的,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认缴制,也有了认缴期限这一概......


·持刀伤害和持刀伤人怎么办?
      持刀伤害和持刀伤人怎么办?持刀伤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犯罪预备和犯罪既遂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