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怀孕女工被企业辞退怎么维权?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综上所述,劳动法特别加强对女员工三期阶段的保护,规定在怀孕,产假及哺乳期限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违反规定将怀孕女员工辞退,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标准是正常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最多补偿二十个月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不合法,过年期间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但如果超过法定假期的天数,被扣工资是正常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当......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一、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您买到商品房后,在办房产证的时候会发现上面写清了房屋产权年限,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根据目前规定,普通住宅的产权是七十年,而酒店式公寓才四十年......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


·公司年终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年终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年终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2、详细记......


·民工劳动合同格式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民工劳动合同格式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私企劳动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


·新版企业破产法部分解释有哪些
      一,新版企业破产法部分解释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


·再婚生育审核有通过吗?
      再婚生育审核有通过吗?符合条件可以通过;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再婚夫......


·信用卡不还钱会坐牢吗
      不还信用卡是否会坐牢要分情况。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不会坐牢。但是行为存在恶意透支信用卡,明知没有......


·认缴注册资本未交的公司能注销吗?
      认缴注册资本未交的公司能注销吗1、公司注销前,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2、在公司没有负债,认缴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