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个人在拾得遗失物属于原始取得吗

个人在拾得遗失物属于原始取得吗不是,失物是在原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并非主动遗失的的东西,拾得者对遗失物取得,而以上规定如果遗失物确实无人认领的,应该由国家取得所有权,并不会是属于某一个人的。拾得遗失物是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拾得遗失物取得。遗失物是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偶然丧失占有之物。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同时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可见,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返还失主(权利人),确实无人认领的,应由国家取得所有权。然而,从世界民事立法的视角观察之,即可发现,关于拾得遗失物能够成为所有权取得的方法,存在罗马法的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和日尔曼法的取得所有权主义。近代以来的诸多民事立法,基本上继受了后者,即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事立法认为,遗拾物的拾得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之一,并且一般由拾得人取得遗失物之所有权。2、无主物取得。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主要包括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依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无主财产出现时,一般由国家取得所有权,死者生前是农村集体成员,如有无人继承或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也可由集体所有制组织取得所有权。当然,自然人、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民法典》也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我国相关的公民拾到遗物的应积极的上交,相关的失物进行公示,6日内如无人认领的,应归国家所有。相关的失物物主发现自身的遗物时,应要求这类拾到者进行返还,返还期间产生的费用失主进行承担,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资本的是它进行运行的基础条件及基本前提,资本的多少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它的发展前景甚至战略目......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


·一、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吗?
      一、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


·离婚后买房按揭是算首套房吗
      一、离婚后买房按揭是算首套房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


·农村怎么举报违章搭建
      向乡、镇人民政府举报。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


·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在一些刑事案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且司法鉴定必须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在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中,如果一些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


·传销诈骗罪可判几年
      组织、领导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