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在当代社会现在商标权之所以是要确定它的效力归属性的问题,就是因为如果商标一旦被确定无效的话,那么就是为拥有商标的相关的权利都不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比如说商标专用权和由此而带来一些财产利益都会因此而消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自管房拆迁上海怎么赔偿?
      企业自管房拆迁上海怎么赔偿?在实际中,对于单位自管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其影响到了承租人的居住问题,所以需要......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交的资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交的资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


·不离婚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是不会出现的,但没有出现过并不代表就一定不能分割。但从法......


·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


·民间借贷起诉期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期是多久民间借贷起诉期,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这是每一个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人,必须要知道的内......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一)范文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


·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此时一般都是在监狱中服刑的,同时其人身自由是被剥夺了。那此时在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若......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丈夫重婚罪的判刑标准不会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


·微信记录是否是有效的电子数据证据
      微信记录是否是有效的电子数据证据一、微信记录是否是有效的电子数据证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信息,可成为证据。但微信聊天记录当......


·私募基金成立要多长时间
      私募基金成立要多长时间一、私募基金设立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