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订房合同违约金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首先是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约定的,其次它有一个范围的限定,即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三、合同中应增加以下4条特别条款,进一步强化违约金条款的稳定性
  1)确认有关违约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标准,以及有关违约金的标准,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考虑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设立有关的违约金即可以促使一方当事人积极严格履约,又可以保障使另一方得到充分的救济,完全符合公平原则以及适当惩罚原则。
  2)确认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功能,但没有明显高于可预见的实际损失的30%,不存在本合同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直接确认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法》第114条在本案是不适用的,在没有发生可以导致合同情势变更的重大事由情况下,违约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又主张适用《合同法》第114条的行为,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4)无条件明确放弃《合同法》第114条关于调整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违约金可以在双方订立合同的时候就进行约定,但原则是,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过高或者过低,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法院可裁定调低违约金,所以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应合理设定违约金的金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儿子死后父母有继承权吗?
      儿子死后父母有继承权吗?儿子死后父母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基本上是平均分配。但是有特殊情况的话,......


·商标侵权罪要判刑多久2023
      商标侵权罪要判刑多久根据侵犯商标行为的不同,认定构成不同犯罪的,那对应的判刑标准也不一样。对于商标侵权,可能涉及到以下几种犯罪。(一)假注册商......


·单位提交工伤鉴定被鉴定人还需要做什么
      其实按理来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工伤认定或者是工伤鉴定都应该是用人单位为员工进行申请的。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都不会配合员工受......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环境已经被破坏的很严重,每时每刻都有动植物在灭绝,主要的原因就是人类的破坏,因此每个国家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
      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一、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在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一、政府债权债务的定义: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


·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社会的发展比较飞速,网络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强大。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对各个地方征地、拆迁的曝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了征地与拆迁事件。重庆的网友......


·轻伤二级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轻伤二级误工时间如何计算?一、误工时间怎样认定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


·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根据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如果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当中能够直接锁定确切的侵权人的话......


·日照市物价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市物价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日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你们《关于调整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日价费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