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是怎样的

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医患关系问题越来越突出,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当医患双方遭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切勿惊慌,要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律师我们就简单地位您介绍一下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和医院提反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按对象划分,可以分为患者和医院。
  
  一、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1、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定义:
  
  患者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大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而未尽到义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医疗产品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一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人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判定以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
  
  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医院提反诉
  
  1、反诉的定义: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2、医院提反诉的时间: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从法条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2条规定 “本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医院提反诉需要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3)目的具有对抗性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上述就是律师我们为您介绍的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的基本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文。当您遭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无论是医院还是患者都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必要时可以请第三方介入。切勿出现“医闹”。要做到合法,理性维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实践中,劳动者为了能赚取更多的工资,往往会选择辞职去找另一家工资高点的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呢?可能很......


·一、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么?
      一、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么?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这种情况很常见。一般是受害人在起诉前自己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是十级残疾。诉讼过程中......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


·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征地有补偿这个都知道,国家根据相关的数据,对补偿的金额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征地不满的千万不要聚众闹事,应该利用法律......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您对于债务的处理都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对于有多方的债务人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连带清偿的解释,连带债务清偿......


·按揭购买商品房有什么程序
      按揭购买商品房有什么程序不管按揭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肯定是要比全款购房多一些程序要办理的,主要就是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但实践中,......


·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工人,有时候会面临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种发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受伤的情况,应该算作工伤。为了弄清具体......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一、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为另一方所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当事复......


·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债务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但是,必须......


·随着人们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
      随着人们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衣食住行也提高了,尤其是行这一方面,所以现在道路安全问题就成为了交通隐患,那么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与责任认定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