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


  
  举证是诉讼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事实的程序,那在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证据也不是永久存在的,也可能面临毁损灭失的风险,此时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全,那离婚诉讼中如何保全证据?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
  
  1、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2、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3、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现在办理婚姻案件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为15日,也有30日的。
  
  4、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5、当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最多延期2次。
  
  6、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法律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在实践中也有在开庭时提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法庭也同意。
  
  7、举证期限不应包括管辖异议期限。其他如公告送达、当事人申请法院组织鉴定期间同样也不应计算在举证期限之内。
  
  8、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举证期限是否变更问题
  
  二、离婚诉讼中如何保全证据
  
  所谓证据保全,也称保全证据,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依职权对诉讼有关的证据采取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等方法予以固定证据的强制措施。
  
  1、申请保全的期限。我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2、提供担保。对于进行保全可能造成损失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有物权担保、现金担保、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国务院令第481号,从2007年4月1日实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保全方式。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离婚诉讼中,为保障自己利益需要进行举证,如果证据存在毁损灭失风险的时候还需要申请证据保全。不过关于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的问题,可能是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的。此时不妨通过阅读上文进行了解,这样也能从另一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银行作为人们存储资金的平台,在出现入不熬出等多种情况下的时候,也是能申请破产的。当银行申请破产时,就和其他......


·多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多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凡按规定需要经审批的五项提退,由纳税人向所管辖的基层分局提出申请,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资料,分局管理科......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和约定,此时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会为当事人......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


·南昌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南昌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是怎样规定的精神障碍是精神病学的范畴,在司法鉴定中有着重要地位,因精神病患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做好对精神障碍......


·幼儿肖像权协议书如何书写?
      幼儿肖像权协议书如何书写?一、幼儿肖像权协议书如何书写?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过失犯罪分那两种类型2023
      过失犯罪分那两种类型2023一、过失犯罪分那两种类型(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一、转正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转正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


·批捕后的侦查时限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后的侦查时限规定是什么?批捕后的侦查时限规定是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