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职工的工资,从法律
一、单位可以克扣职工工资吗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这里的克扣指用人单位无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情况:
1、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过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
3、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应扣发的。
二、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率相联系,经济效率下浮导致工资必须下浮的;劳动者请事假的,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的工资,不能视为克扣工资。
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不能视为无故拖欠;另外,用人单位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也不是无故拖欠。
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但并不是说单位是完全不能扣员工工资,我们常见的合法的扣工资,包括代员工缴社保费等等。这些时候,就不能认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
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在诉讼中,一般要求提交证据的原件,但在法定条件下,提交原件有障碍的时候,是可以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的。而同时,证据分为间接......
·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有以下......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只有犯了极其严重的罪行的犯人才会被处以死刑。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我国刑法在慢慢地减少死刑,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一些罪名......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
·司法鉴定法律责任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情况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用这样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诉讼案件中,有的时候会遇到司法鉴定。司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解释的要点是什么?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解释的要点是什么?司法鉴定是确定证据真实性、有效性的关键程序和手段,对案件的侦查审理及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
·新刑法九对醉驾的法规有哪些?
一、新刑法九对醉驾的法规有哪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留置权的丧失有什么后果
留置权的丧失有什么后果一、留置权在哪些情况下消灭1、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
·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原告提起的诉讼,法院并非都予以受理。只有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