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六十天后。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送达方式
  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六种: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成年家属,代收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有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如果需送达的法律文书是调解而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送交受送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有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关于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我们知道,在法院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一系列的方式但无法送达时,才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判决书在公告发出60天后,判决书即可生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相信您都清楚,即使造成的是同样的损害,但最后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数额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在计算赔偿的时候,人身损......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目前,社会上各种劳动内容不同,劳动关系复杂。保障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


·广州高压线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广州高压线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征地的行为是时有发生的,为了保护公民的利益,法律规范明确规定,政府征地行为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


·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什么?
      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什么?一、法定判离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地面砖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具体有什么?
      地面砖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具体有什么?地面砖工程质量是指在验收铺地砖的过程中,对瓷砖的平整度,色差和划痕等的质量检验。通常我们可以目测出地砖的......


·网络诈骗一般多久结案?
      网络诈骗一般多久结案?通常情况下如果警察进行立案侦查的话都是有一定的结案时间要求的,这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督促警察的工作情况。不同的案件会有......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


·两人没结婚抚养权归谁
      两人没结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死缓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
      你知道什么是死缓限制减刑吗?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新增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死缓犯都要限制减刑。那么死缓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我......


·一、多次查封财产如何分割?
      一、多次查封财产如何分割?多次查封财产分割是按照顺序轮流进行由享有抵押权的人员优先受偿。法院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对于同一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