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有时候可能会不知欠一个人的钱,这时候就会产生多个债权人。所以,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这就需要多个债务人共同处理破产的财产。于是,就有债权人会议来帮助债权人履行自己的权益。不过您知道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会议。”这表明,债权人会议召开时,不仅有债权人,还有列席会议的人,列席会议的人有公开、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无表决权,但是,列席会议的人有义务正面、完全回答债务人的询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这里的“必须”是指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或者指派代表参加,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可视为妨碍破产清算程序,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什么人可以出席债权人会议
  
  1、 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有对破产企业管理、指导的责任,对破产企业也比较了解,让其参与列席债权人会议,有利于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2、清算组。清算组是破产清算的主要执行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保管、估价、变现、分配工作的专门组织,其活动与债权人利益有直接关系和负有重大的职责,清算组列席债权人会议,直接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有利于清算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清算组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3、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法律规定,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组成,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列席债权人会议,可以及时查清并解决相关问题,也便于对破产程序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类别
  
  就各国立法体例来看,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立法例主要有以下情形:
  
  (1)既规定债权人会议作为全体债权人的议事机构,又设立类似债权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德、日、英、美等国采此体例。
  
  (2)不认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会议,仅设立由部分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意大利采此体例。
  
  (3)不设立由债权人组成的任何机构,而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社会专业性组织中选定所谓的债权人代表,由其代表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如法国1995年新破产法的一大变化就是放弃传统的债权人会议这一组织机构,采用债权人代表的立法方式。按照传统的法国法,破产宣告前的债权人集合在一个强制的、自动的组合内,该组合担任保护他们利益的任务。1995年后,改采债权人代表制度。而债权人代表则是从每一个上诉管辖区内的受托清理人名单中选任的。只设立债权人会议制度,并不设立诸如债权人委员会或者破产检查人的常设组织。中国即采此体例。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问题的回答。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他必须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或者指派代表参加,还需要回答债务人的询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近年来医疗事故频繁出现,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四级医疗事故如何
      近年来医疗事故频繁出现,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四级医疗事故如何赔偿是让许多当事人头疼的问题,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所属的四级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项......


·后面车超车撞到了我的车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后面车超车撞到了我的车责任认定需要多久一、后面车超车撞到了我的车责任认定需要多久?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


·起诉重婚罪需要花多少钱?
      一、起诉重婚罪需要花多少钱?1、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法院不收取诉讼费。2、刑事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没有规定提起刑事......


·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都说“要想富,先修路”,高速公路建设是我国道路建设的重点项目,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也是有很显著的成果的。但是在......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一、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1、知道欠款人的电话号码,那么可以通过电话号码查到姓名和其他信息。2、尝试用电话沟通......


·男方结婚证丢了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但是要先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实践......


·如何网贷有的不用还也可以?
      如何网贷有的不用还也可以?网络贷款是不能不还的,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


·施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有哪些
      施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有哪些内容?一、违约金的分类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


·女职工哺乳期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哺乳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特殊时期,因为哺乳期的女职工从健康来说是体弱的。当然,国家关于哺乳期规定也是非常完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


·全责和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
      全责和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1、交强险只要你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