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在这里,您就应该知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所以,总的来说就是,各位在工作中如果有类似的遭遇,首先要知道自己的问题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其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在该期限内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益,然后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电子合同没有亲笔签字有效吗
      有效。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


·法律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


·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商业贷款来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减少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满足很多人购房的愿望。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


·驾驶证违章扣分需要携带的资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
      驾驶证违章扣分需要携带的资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处理违章扣分时,需要到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


·非公司法人国有企业是哪一种?
      非公司法人国有企业是哪一种?在法律层面上,法人是和自然人对立的一种组织。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法人,这也是最常见的法人类型。但是,在一些情况下,......


·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1、营业税:(税率5.65%卖方缴纳)根据(财税[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


·无抵押无担保可以跨省申请吗
      无抵押无担保可以跨省申请吗在我们办理贷款的业务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做好防骗工作,尽量避免上当受骗的可能,另外,异地贷款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困扰......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随着我国《反家暴法》的出台,如今要是在家庭生活中造成了暴力对待的话,那么受害人此时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应该......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1、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2、未离婚之前,与他人短暂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但可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