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一、不存在再审问题
  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
  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二、存在再审问题
  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撤销原判决和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当下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即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3、同时新增了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处理,即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管辖错误的案件提起再审。
  (1)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
  (2)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确需纠正的,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通过上文,我们简单就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这个问题展开了论述,管辖权异议裁决能否再审,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如上级法院认为管辖权异议裁决明显有误时,是可以进行再审的。只是这样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很多,大部分情况是法院不接受再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


·想离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想离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一、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指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有权转让其所占有......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


·监护人不还钱是否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
      监护人不还钱是否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监护人不还钱不能让被监护人偿还,但是如果是被监护人不还钱相反地可以跟监护人索要。1、如果父母并非丧失......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


·老赖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1、老赖欠钱不还不接电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


·怎么进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
      怎么进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贸代理合同以后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其中最麻烦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管辖地的确定。由于涉......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一、员工离职需要注意什么?1、违约金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有哪些?债权具有相对性,因此债权的转让存在诸多限制,只有当满足债权转让的条件后,债权才能得以完全转让或部分转让,这样才具有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