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一、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为了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问题,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一) 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二) 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
  (三)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范围完全相同。
  (四) 法院的受理与宣告。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人的寻找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生死不明的事实得到确认后,由法院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人死亡。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此类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
  综上所述,宣告死亡需要满足四个条件:自然人失踪的事实、失踪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及 法院的受理与宣告。只有条件全部具备才能宣告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失踪的人是法律意义上的死亡。现在,您了解了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了吧。若仍有困惑,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私财物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私财物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公私财物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大家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您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积,楼层、缴纳税收方面差异都很大。而在买房的时候因为搞不清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加班费怎么算?
      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已经上班的劳动者们来说,加班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这是因为在现代生活,有的时候公司需要加班。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加班是需......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呢?按有关法律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收益是共同享有,可以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它的保护期是以最后一个死亡的著作人......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人社部负责人指出:1、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2、允......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逃跑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逃跑应该怎么办?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逃跑应当,取消取保候审,可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


·非法集资转移资产属于非法占有吗?
      非法集资是当今社会金融犯罪率比较高发一种犯罪类型,他是通过各种诈骗的手段让个人或者单位把资金交给对方。现在我们国家正在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一、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高速危险驾驶罪的判刑规定是判处拘役或者,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


·相关人员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相关人员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我们知道,我国为了解决法院判决有时不能被执行的情况,制订了相关的强制执行的内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要件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


·交通肇事罪刑附民怎么赔偿?
      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先看看有没有人员的伤亡,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话一般是可以由双方对事故的损害进行协商,看看怎样赔偿会比较好,关于交通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