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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含义是什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含义是什么?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衡量标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一)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二)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总而言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含义是指其行为的法律效力受到限制的人,因为年龄、智力的限制,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一般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但是行为人的日常生活行为或单纯收益的行为,是不受此类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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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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