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一、资格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二、手续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三、义务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看完了我们对听证程序规定的叙述,想必您对听证程序的资格,手续,义务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申请听证挺简单的,只要你依照法律,可以参加听证或者旁听。既然享有听证的权利,那么就要遵守听证的义务。听证程序的完善促进了法律的进步,加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加快社会进步的进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酒驾驶和醉酒后驾驶的区别
      醉酒驾驶和醉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但这样的......


·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按份共有的房产除了特别约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权要求分割其份额,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古代动物化石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出于牟利,人为利用特殊手段和工具,盗掘古代动物化石,然后通过特殊渠道进行销售。这种......


·公司入职后需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员工入职,一般都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但是我们要知道,入职协议书并不等于签订的劳动合同,它与劳动合同还是有所区别的,一般每个公司都有每个......


·土地使用禁止转让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在民间社会生活当中流转的方式特别的多,比如说土地所有人将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自己从中收取租金的这种做法也是为法律所支持的。但是......


·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警对醉驾车主的处罚力度也不小,按照最新的城市道路安全法规定,车主构成醉驾的,会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