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生活中常常出现的法律问题。作为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时总面临很多困惑。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一定的事由。法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为您整理解答。
   一、劳动关系解除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关系
  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当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在法律条文中不再叙述为劳动关系,而以劳动合同称谓,故自后的法律文书中解除劳动关系都以解除劳动合同相称。
   二、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共同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形是由于劳动者方面的过失,如捏造虚假的身份信息,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因劳动者的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3、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
  为了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劳动者也不能违反合同要求或者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当用人单位为给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护或劳动条件、拒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由劳动关系的单方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这方面的要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专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无论哪一种解除,都是需要在法定情形出现下才可以进行的,在确认劳动关系存灭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其权益应该受到特别保护。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的权益息息相关,值得我们重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聚众斗殴首要分子认定有哪些解释
      在我国聚众斗殴是一类较为严重的违法案件,对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发展都有较大的影响。我国的相关办案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根据当事人在犯罪案件中......


·走私烟草应该怎么样量刑
      要看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判断。(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申请文件......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


·知道对方商标侵权等以后再起讼可以吗?
      知道对方商标侵权等以后再起讼可以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


·品牌名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品牌名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一、品牌名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


·一、离婚男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男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


·职工有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


·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