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金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金的内容
  
  一、辞职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劳动者辞职的工资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 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
  
  (3)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 ×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 ÷21.75天)×8天
  
  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
  
  三、辞职补偿金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辞职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金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当劳动者辞职离开用人单位后,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暂时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此时,用人单位所给的经济补偿金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的生活压力,方便劳动者能够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条件是,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认为是既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


·交通事故替人顶罪构成什么罪
      一、交通事故替人顶罪构成什么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


·起诉重婚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重婚案件的程序是什么?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起诉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


·法律规定一般收多少算受贿
      在关于一些财产方面的犯罪上面,除了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外,同时对具体的财产数额也是有要求的,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要求,就不能认定......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我们逛商场的时候,因为商场人多拥挤,经常会发生摔倒乃至摔伤的事件。那么作为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具体......


·一、婚姻法夫妻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婚姻法夫妻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


·无事故醉驾最高被判几年?
      无事故醉驾最高被判几年?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刑期来讲,适用缓刑,但是否可能宣告缓刑,要看......


·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收受贿赂的现象在各级官员之间层出不穷,随着国家执法力度的加强,部分人员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主动上交自己收受贿赂的财物......


·交通侵权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侵权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法院国家赔偿申请范本应当如何书写
      在行政单位中若是相关制度理应受到相应的赔偿时应当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您是否知道法院国家赔偿申请范本如何书写呢?按照国家赔偿法......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