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2、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3、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四、 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那么,在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的介绍中,需要了解的是,首先要整理好个人的身份材料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之后若是有合伙人还需要出示合伙协议书,如果是从事与技术有关的行业,还需要出具技术行业的认证证件,之后在所属的行业进行审批,然后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注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一、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


·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如果能证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承担,但是举债人不能证实的,则应当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


·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以家暴为例,需要证明对方存在家暴的,可以提交警察的出警记录、医院的伤情鉴定等证明存在家暴的事实,其他的过错......


·缓刑期间又判拘役怎么处罚?
      缓刑期间又判拘役怎么处罚?缓刑期间又判拘役的,可以立即停止缓刑,并数罪并罚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一)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


·特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即劳动关系。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劳动合同会注明合同期限,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


·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1、严格村级债权债务管理,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理,村报账员要准确及时登记各项债......


·无证二手房买卖风险要怎么防范
      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了有些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但即便是如此,这些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常常会参与到房屋买卖活动中去。而作为购房者,您要做的......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优缺点有哪些?我们您都知道,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经济活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乐此不疲。......


·法院缺席判决是啥意思?
      法院缺席判决是啥意思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时间限制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时间限制吗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时间限制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