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基金公司变更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3、公司营业执照副、公司印与章
  4、地址证明,房产证、产权人证明、租房协议
  5、公司章程
  6、股东会决议
  以上就是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对投资的资本有严格的要求,比如说管理型的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就不应少于3000万元。私募基金投资风险较大,在投资过程中,如何控制风险也是投资人不应忽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有误工费吗?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


·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重,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通过网络来实现,各类APP也随之被开发出来,方便了人们生活。作为软件......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


·农转非为城市户口,农村老家征地,还能要回土地吗?
      如果你的户口迁入的是没有设区的城市,且没有主动将承包地、宅基地交回给村集体,土地也没有抛荒、弃荒,仍然可以耕种,那么此时即使村集体收回了你的......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征地拆迁补偿......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容主要包含场地租赁期限、用途、费用等,在本着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基本的服务,......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两个人因为有缘才走到了一起,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结婚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紧紧的捆住了一起,可谓是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但是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导致......


·商标被抢注多少钱可以买回来
      商标被抢注多少钱可以买回来市场上的商标有25%左右都在1-2万,68%的商标在2-5万,其他的商标有几十万的,也有几百万的。我们买到一个心仪的商标,......


·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在刑法条文当中的第115条当中,如果是放火或者是以其他的方法导致人员受到伤害,将会被判处10年......


·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
      一、合同条款应依法而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七项必备条款、双方约定条款和专项协议及其他附件。必备条款见《劳动法》第三章、《关于实......


·加班超时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工作中,加班超时现在时常发生。人们对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面对加班超时现象,如何正确维护工作者的权益,是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我国出台的新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