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私募如何发行基金呢?

私募如何发行基金呢?  一、产品设置阶段
    1、选择基金管理人
    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
    2、产品设计方案制定
    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
    二、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
    1、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2、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3、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运作实施
    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
    四、基金退出机制
    封闭期满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退出。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如何发行基金”的相关介绍,私募基金毕竟与公募有所不同,由于私募基金追求的是绝对及超额的收益,这也就决定了私募基金所承担的风险高于公募基金。故而我们提醒您,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若还有其他疑问请登录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买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一、买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以证明个人有还款能力。如果......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如何进行?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如何进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网络发布消息侵犯名誉权、毁谤怎么处罚?
      一、网络发布消息侵犯名誉权、毁谤怎么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


·大学生欠网贷3万怎么办
      大学生欠网贷3万怎么办随着科技的发达与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也逐步浮现出来。比如说在现在的大学生时代中,很多人认为上了大学就可以不用好好学......


·盲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吗
      盲人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一、精神三级残疾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二、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


·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是什么?民事诉讼调解原则有哪些诉讼调解的原则包括调解自愿原则、调解合法原则、调解保密原则和调解灵活原则。1、调解保密原......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一、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可以继续作为担保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此时需要注意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


·商标变更续展能自己办理吗?
      商标变更续展能自己办理吗?可以,因为商标的续展权和变更权都是由商标权人自己享有的,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


·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几年?
      一、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现在在我们国家进行买卖驾照证的话,有可能是涉及到相关的身份证件的......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