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由此可见,常德市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用土地产值的三到六倍支付,这里参考的是近三年的平均产值。以上就是我们总结归纳的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对于常德的农民朋友,有必要做个了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拘留当天算一天吗?
行政处罚方面想必我们您都会有所了解,对于行政处罚其实我们国家规定了不管光只有罚款的形式,还有行政拘留的形式。行政拘留往往都是犯了比较严重的错......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很多时候是以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为依据的,此时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如果户口本上需要变更登记,到西宁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也......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公司要辞退员工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江苏宿迁农村拆迁补偿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江苏宿迁农村拆迁补偿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
·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同时行为人主观方面也是存在直接故意,即存在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而在职务侵占罪当中也是可能存在共同......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
·什么情况下遗嘱会无效
什么情况下遗嘱会无效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并存的时候,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是生前法律行为与......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适当的降低赔偿的数额,或者和对方约定来分期进行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