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及其配偶?

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及其配偶? 一、 司法实务中,债权人起诉借款的夫妻一方还款,法院如判决支持其诉请,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未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另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债权人以债务人及其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即使债务人配偶一方不是合同当事人,立案部门一般也应准许。
  (二)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追加债务人配偶为案件当事人的申请,一般应予准许,并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处理。债权人仅以债务人为被告起诉并胜诉后,又诉请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审判部门应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处理。
  (三)执行中,申请人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且该债务形成与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执行部门一般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并裁定追加;对符合《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难以推定为共同债务的,可引导申请人起诉被执行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立案部门一般应予准许。
   二、对于前述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如何判断其债务性质,则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下:
  (一)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
  (二)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三)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2、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3、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三、在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的认定时,哪些情形,执行机构应通过听证审查认定为个人债务呢,在实务中,对于执行依据中未明确认定债务性质,申请执行人又提出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的案件,执行机构在听证审查中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个人债务性质及范围进行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19条、《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中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
  (一)申请执行人认可该债务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
  (二)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该债务形成于被执行人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之后的:
  (三)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知晓被执行人夫妻间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四)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
  综上所述,对于“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及其配偶?”这一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债务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债权人所借债务,相当于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当然可以将债务人配偶作为共同被告人起诉,法院也可依情况追加债务人配偶为共同被告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酒开车出车祸同车人有责任吗
      醉酒开车出车祸同车人有责任吗一、醉酒开车出车祸同车人有责任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


·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有什么病不处罚?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有什么病不处罚?醉驾不管有什么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严重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在我国征收土地报批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征收土地报批流程是什么对政府征地的消息去捕风捉影的听信一些小道流言,其实没有看到政府的权威媒体出台的消息的时候您不要去相信那些无稽之......


·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制度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制度是什么样的第一章目标和原则第一条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


·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就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因此也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的问题。但是有的人在经过法律程序以后又会想到进行私下解决财产分配的......


·一、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无主物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无主物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在公共场所丢失物品的情形出现。有的场所有设置失物招领,我们可以将自己丢失的物品找回......


·醉酒驾驶的危害性是什么?
      醉酒驾驶的危害性是什么?近些年来我国法律法规十分强调禁止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驶,发生车祸的概率非常大,因此而失去生命的例子数不胜数,现在,......


·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关心的首要因素,房屋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居民
      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关心的首要因素,房屋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买房的费用往往比较巨大,因此房屋质检就显得十分重要,很多人对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