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终止的,其权利义务应当由承受其实体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清算组等承担,在尚未确定承受人的情况下,中止诉讼。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可抗拒的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一方当事人因此而不能如期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中止诉讼。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本案与其他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有牵连,这些案件的处理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如果这些案件尚未审结时,就难以对本案作出正确的处理,只能中止诉讼。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由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复杂情况灵活掌握。人民法院认为诉讼应当中止的,则裁定中止诉讼。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对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已经有所了解了。主要的五种法定情形中,有四种情形与当事人有关,如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意愿、诉讼能力丧失法定代理人未定等;第五种情况与其他案件有关,该案需等待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方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女方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什么??一、女方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小企业的用人关系......


·五保最新政策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工程索赔有哪些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就......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什么?一、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何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何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


·一、醉驾到检察院录口供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醉驾到检察院录口供要注意什么问题?从法律角度讲,录口供的时候要注意,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都必须实事求是。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


·残疾赔偿金的年龄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年龄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院看病的话,可以凭借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治疗,事后可以将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很多人......


·刑事案件二审后还能抗诉吗?
      刑事案件二审后还能抗诉吗?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