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

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以及欠款不还怎么办? 一、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讠正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主要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二、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讠周查收集。
  以上就是对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问题的解答。俗话说,欠债还债,天经地义。因此,如果他人欠钱不还,您当然有权起诉要求偿还。但是,打官司需要充足的证据来做支撑,而收集和准备证据不是普通老百姓能顺利完成的,所以为了能打赢官司,您还是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遇到个人欠债不还的情况,要跟据当时借款的时候所签订的合同的违约条款以及欠债不还条款的规定来执行,如果条款内容规定欠债人的亲人有责的的话,那么,欠债人的亲人就跟这笔债为有关系了,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合同条款里的规定来执行,好啦,以上就是关于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以及欠款不还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半挂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半挂车导致的车祸赔偿,需要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务发明包括什么情况?
      职务发明包括什么情况?职务发明包括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专利权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


·注册商标驳回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驳回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


·办理土地使用证税要交吗?
      办理土地使用证税要交吗?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以及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一、招标公告的特点  1.公开性这是由招标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招标本身就是横向联系的经济活动,凡是招标者需要知道......


·婚内放弃抚养权怎么写
      婚内放弃抚养权怎么写甲方(男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双......


·一、园区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是哪里?
      一、园区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是哪里?应当由劳动局管理,劳动局应当根据其职能,对园区的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


·公司不能裁员的情形有几种
      公司不能裁员的情形有几种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


·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般诉讼请求是在原告提出诉讼时就会在起诉状中说明。但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原告有可能因为掌握了新的证据......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


·返还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不当得利的不当得利,从字面上来看就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所取得的不合适的一种利益,这种利益会造成他人的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