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欠债人的妻子称丈夫去世之前因赌博没钱,去借高利贷。后来丈夫向债权人借五十万元还高利贷。这笔五十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能否追讨要看这笔债务是否合法。
  这五十万元的债务合法,债权人出借50万元,双方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欠债人用这笔借款所从事的活动,不影响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追讨。
  若债权人向欠债人的妻子讨债时候,妻子因病去世。欠债人的亲属不愿意继承他们的遗产,而被欠债人的亲属放弃的财产如果是无主财产,要归为国有财产
  我国法律尚未对债务人死亡无人继承遗产时,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理,无人继承的债务人的遗产应当首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有剩余才归国家所有。
  欠债人的亲属一方面声称放弃继承遗产,一方面仍然在使用欠债人的房子。债权人能否状告欠债人的亲属恶意侵犯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还可以怎么做?
  虽然债权人对已故的欠债人享有债权,但尚未通过法律途径将欠债人名下的财产变成债权人享有的特定财产权利,由于法律对此规定不甚清楚。事实上,欠债人的亲属继续使用欠债人的房子,应视为尚未真正放弃继承遗产,债权人可以起诉欠债人的亲属,要求偿还债务。
  若欠债人还有五十万元债务,是由于欠债人公司经营不善,欠债人用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的,这时候债权人又应该怎么催讨?
  首先需要查明欠债人所借款项的用途,是为个人生活用,还是给公司经营提供资金。若是前者,债权人应当通过各种途径查找欠债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各种资产,并将其二者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偿还。若是后者,即欠债人将所借资金借给公司,或者欠债人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则债权人可以通过对公司提起代位诉讼或者将欠债人与公司共同作为被告起诉要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俗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在讨债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
  如果欠债的相关证据明确,讨债的时候也应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书面记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进行过催债,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重新计算2年。若欠债的相关证据不充分,要注意通过书面、录音等各种方式对欠债的事实固定证据,为以后的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
  债权债务问题是一种常见的容易产生纠纷的一类案件。首先,在债权债务产生之时,您应该保留好书面协议或欠条等相关证据,并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若债务人以后无法偿还债务,可以对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其次,在催债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书面、录音等证据。总之,您如果发生债权债务问题,应当多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注意诉讼时效,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总之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能因为人死了,就可以赖账 所欠债务,可以由债务人的配偶和子女偿还。这点我国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所以,在遇到人死后欠债不还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维护你的利益,以上就是关于人死后欠债不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条件都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一、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


·贩毒吸毒14克判多少年?
      贩毒吸毒14克判多少年?一、贩毒吸毒14克判多少年?贩毒吸毒14克判多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如下: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离婚才会有的,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有哪些?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一、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二、拖欠......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遗嘱显失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


·一、打官司的时候遗嘱要鉴定笔迹吗?
      一、打官司的时候遗嘱要鉴定笔迹吗?打官司的时候遗不是必须要做笔迹鉴定,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做笔记鉴定,笔迹鉴定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遗嘱笔记鉴......


·离婚诉讼的概念
      离婚诉讼的概念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D......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