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公司都开始进行融资,以求实现公司资金的供求平衡。那么,什么事公司融资,一个公司的融资申请方式和办理流程又是如何,其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方面来个您回答公司融资流程这个问题。
  
  一、公司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1、含义:公司融资是指以公司为主体融通资金,使公司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2、申请方式和办理流程
  
  申请方式:
  
  (1)、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2)、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生产性投融资申请,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
  
  (3)、投融资申请方式:对内投融资申请,对外投融资申请。
  
  (4)、投融资办理内容: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
  
  办理流程:
  
  (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
  
  (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投融资办理完成。
  
  二、注意事项
  
  融资所需提交资料:
  
  1、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2、有效的法人登记证明正本复印件(须验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时前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月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及增殖税发票;
  
  5、按《公司法》设立的客户(含保证人,下同),应提供公司章程、连续的验资报告、股东名单、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简历等;
  
  6、有效的贷款证卡;
  
  7、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等);
  
  8、股份制企业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当面签名);
  
  9、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的上述资料;
  
  10、担保方式是抵(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品清单、抵(质)品物权凭证原件和所有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复印件,应由资料提供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以上就是我们对公司融资流程的整理。公司在融资时可通过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海外融资等渠道,来筹集所需要运转的资金。同时还要适当包装,做好长期规划,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以期待更高的收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于公司融资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
      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一、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可以被辞退吗?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可以被辞退吗?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是否可以辞退应当根据实际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杭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杭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杭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有哪些?近年来,医疗纠纷频繁的发生在我们身边,有些医疗纠纷演变成了医闹,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造成了不少的伤害。为了解决医疗纠......


·寻衅滋事双方能赔偿的话,还会判刑吗?
      大家知道寻衅滋事吗?通熟点说就是无故闹事的人,不要以为寻衅滋事没什么,其实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我们是法制国家,对于这种无事生非,胡乱造谣的......


·夫妻财产女方没工作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吗?
      夫妻财产女方没工作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吗?可以分;第一,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判决分配的原则进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


·通常什么情况符合法律援助
      通常什么情况符合法律援助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您对于法律援助的了解是越来越多,很多朋友都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了法律援助,帮助自己解决实际的法律问......


·一、如果不赡养老人触犯法律吗?
      一、如果不赡养老人触犯法律吗?触犯法律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


·国家赔偿民事案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因素导致人身损害而进行赔偿。民事纠纷......


·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区别是什么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这两者在刑法上被称之为主犯和从犯,因为主犯和从犯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