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怎么办

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怎么办 一、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
  网络上发布各种信息流动性强能随时滚动和更新稍纵即逝发生网络侵权纠纷及时固定证据受侵害人利益无法得保护当事人自行保存了侵权信息比相关网页旦侵权信息被删改些证据证明力非常有限无其证据与之相互印证足支持原告主张对于受害人而言必须加强证据保全意识尽能第时间采取有效方式固定证据赢得主动:
  1、申请公证电子证据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独立证据其书面化载体打印件等能直接充分地证明其原件内容因此当名誉侵权言论网上停留时间较长时受害人申请公证机关对侵权时间、作者、具体内容等进行公证固定和保存侵权信息内容经过公证信息被法律赋予较强证明力诉讼作法院认定侵权事实依据
  2、向互联服务提供商查询侵权记录前面已经提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任何上网数据做定期间记录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还对保障名誉权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所传输信息明显属于包括侮辱或诽谤人内违法信息内容之应当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机关报告该规定查实名誉侵权内容提供了法律保障
  3、受害人及时举报举报包括两方面:向所载侵权内容网站管理人员举报现多网站都设置了类似举报栏电子投诉系统方便受害人第时间向网站发出举报信息;二向公安或其负有管理、稽查职能行政部门举报通过出警或查处记录实现对侵权事实固定
  除此之外必要时也申请人民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由于网络侵权民事纠纷的特殊性,证据可以不公证,但是应该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固定证据,以便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当庭质证,同时如果可以去公证处公证证据的时候尽量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便增强证据的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监督其行为。那么要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呢?此时该......


·检察院退回侦查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检察院退回侦查的原因主要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不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不清楚(3)证据材料......


·酒驾扣证什么时候能取?
      酒驾扣证什么时候能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者因酒驾被扣留驾驶证的,驾驶者需要通过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回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


·股东分红应缴纳的税包括哪些?
      股东分红应缴纳的税包括哪些?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


·警察被行政拘留会被开除吗
      警察被行政拘留的后果是怎样的?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受到行政拘留,公务员一般不会被开除公职。所在单位要根据其行政拘留的原因和具体......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怎么办?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应当:1、报警;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想到的首先应该是报案,让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


·利用网上打麻将赌博吗?
      利用网上打麻将赌博吗?近年来公安机关放宽了对赌博活动的限制,也就是说小赌不管,但即使公安机关不予查处,仍然改变不了其行为的赌博性质。根据治安......


·自诉案件需要什么材料?
      自诉案件需要什么材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


·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可以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是房产。房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一、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需要根据情况判定:  1、如果公司因为拆迁停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