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二、非法证据排除的特征是什么?
  1、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非法证据取证过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
  2、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动议的时间
  传统的方式是在审判期间,更多的则采用在法庭审理前提出动议。
  3、听审结果
  由法官主持听审的,由法官作出裁决;不是由后来决定案件的法官,而是由较低级的司法人员主持的,由于其无权作出裁决,而只能作出建议。
   三、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1、程序启动。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
  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
  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
  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
  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
  综上所述,非法证据排除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也包括司法机关违反取证规则收集的证据。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包括启动、法庭初步审查、控方证明、双方质证、法庭处理等环节。对于非法证据,法院会不予采信,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中除了要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中除了要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还要写明竣工验收后的阶段,双方如何......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盒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盒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盒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来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决。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保险公司不理赔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


·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


·监视居住的管理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监视居住的管理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监视居住的管理法规是怎么规定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


·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水城县地处我国贵州六盘水,旅游资源丰富,当地政府在开放旅游项目的时候,难免会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在征地拆迁......


·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在我国古代,地方官员审判死刑那件后,需要将案宗进行整理,然后一级级的上报,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此项制度发展到......


·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是怎么界定的?
      抢劫罪当中要求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才行,不然构成的就有可能是抢夺罪,这个时候对罪犯的处罚就不会那么重了。但很多......


·哪些刑事案件能到法院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能到法院自诉公民要离婚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遇到经济纠纷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但刑事案件不一样,只有少数的的刑事案件被害......


·起诉公司能执行股东吗
      首先,如果仅仅起诉公司,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执行股东的财产的,否则就成了不审理即宣判;如果要执行股东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且必须列股东为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