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未成年人可以去法院旁听吗

未成年人可以去法院旁听吗
  
  法院审理案件的,除非有特殊情况,那么一般都是进行公开审理,并且做出公开宣判的。于是,有些时候去法院旁听的人就比较多,那么此时未成年人可以去法院旁听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可以去法院旁听吗
  
  
  按照《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但是,未成年人去法院旁听需要获得法院的批准,如果没有得到允许的是不能进入法院旁听的。
  
  二、根据规定,不允许进入法院旁听的人员有如下所示:
  
  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另外,由于某些案件的社会影响性大,在实际中有可能出现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会偏向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三、不允许进行旁听的案件,如下所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四、参加庭审旁听除了遵守法庭秩序,还要求旁听人员不得携带以下的物品: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虽然我国允许未成年人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此时也是做出了要求的,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可以去法院旁听,但必须要获得法院的批准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进行旁听的。而我国主要对不能进行旁听的人员做出了规定,包括证人、鉴定人等等。因此,要想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的话,最好先看看自己是否有资格去旁听。而在旁听的过程中,也应该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做出一些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于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一)、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


·考试不过关行贿的应该怎样处罚
      一、考试不过关行贿的应该怎样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女方要求离婚女方有赔偿吗?
      女方要求离婚女方有赔偿吗?想要获得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


·企业倒闭欠债追讨怎么做? 一、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
      企业倒闭欠债追讨怎么做?一、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一)......


·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经济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


·如果发生工伤认定未通过怎么办
      如果发生工伤认定未通过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政策是什么?
      一、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政策是什么?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政策是: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企业在用工方面实际上对于女性仍有一定的歧视,女职工在例假期间,或者由于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男职工需要更多的假期,不能高强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