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的相关法律问题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

    违法多生一个孩子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生育条件为办理生育证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以及应对措施、法律救济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面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的过程中,征收的决定不停止执行,所以当事人想通过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拖延的目的很难达到。

       如果当事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没有异议,可是当事人没有那么多钱款支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债务转让成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债务转让成立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预购方)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乙方:(预购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


·何时需要聘请律师?
      以下两种情况中一般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是在进行较为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如个人买卖房产,订立遗嘱,与他人合伙投资等等,再如公司......


·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2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括注“原审上......


·医患纠纷投诉怎么写
      医患纠纷投诉怎么写一、医患纠纷投诉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


·公司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吗?
      公司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车祸赔偿法院已判对方还会找事吗
      看具体情况定。被伤害者经协商赔偿或法院判决获得赔偿后,后期或不定期因病复发等费用增加较大的,仍可通过法院向赔偿义务人追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


·银行的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
      当房产市场不断发展,房屋的买卖成为一种正常现象,当买房涉及到银行贷款以后,房屋他项权就成了很重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交付银行进行保管,有......


·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
      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进行离婚判决的时候,会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也进行判决。所以在生活中难......


·出版物的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出版物的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说到照片,以及一些绘画作品,您都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对于香香这个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在我们国家确实规定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