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现如今,交通繁忙,城市热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也是人们放在首位

现如今,交通繁忙,城市热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也是人们放在首位目标。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了准确了解此制度,下面将由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按《一三三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建立安全责任制,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二)交通事故发生地段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是否加强对单位(业主)车辆的技术保养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指导。  (三)交通事故发生地属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是否有警示标志、有无减速带;单位是否向团场提出了书面整改建议。  (四)交通事故发生地段是否有违章占道妨碍交通的活动,单位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制止或向团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整改建议。  (五)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道路如正在翻修改造时,相关单位、部门是否按规定设置了警示标志,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六)交通事故发生地如遇恶劣天气或严重交通堵塞,是否按规定或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  (七)肇事驾驶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和年度审验,是否办理了机动车登记、检验等有关手续。  (八)是否存在其它行政失责行为或管理方面的不足。  二、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的规定  各种车辆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交通事故,没有在12小时内报告;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没有在2小时内报告;发生一次死亡9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没有在1小时内报告;要追查车辆车主所属单位、乡道路安全主管部门的责任。  凡在本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各相关部门没有按照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如因职能发挥不够,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各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对发生一次特大事故或半年内发生两次重大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车主或业主,交通部门未责令进行整顿或整顿未验收合格而继续经营者要追查车主和交通主管部门的责任。  车主或乡、村、企事业单位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下列职责,将直接追查车主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的好处  责任倒查制度不仅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公安民警工作的责任心,而且切实做好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可以有效减少冤假错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自身的安全尤为重要,车水马龙,预防交通事故,降低风险,有制度的保障,最大程度减少冤假错案,对违法犯罪绳之以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的实行起来对于社会保障还是很有帮助,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的规定若有疑问可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一个公司的成立,经营等都是需要投入与大量的资金的,有时候因为一个项目,或者合约,公司缺乏资金,找别人借又没有如此大的数......


·打人轻伤是拘役还是判刑
      打人轻伤是拘役还是判刑?“如果已经构成轻伤以上就有可能触犯刑法,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是否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等,这些要综合考虑的。”根据......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有哪些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公司和劳动者签......


·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怎么办?
      大家肯定都知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在房产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房产只有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才是可以进行过户的。对于土......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是夫妻共有的,所以财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利。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


·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被交警等部门处理停放在停车场。那么问题来了,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


·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房产纠纷也就是标的为房产的纠纷,现如今尽管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下,但仍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房屋。买房时难免会发生房产纠纷。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


·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分别是什么?
      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分别是什么意思我国对证据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这些证据划分为不同......


·什么是缓刑,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后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有条件的暂时不被羁押在监狱。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是缓刑呢?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