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涉事人员可以分为责任方和无责任方。交通事故

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涉事人员可以分为责任方和无责任方。交通事故严重可导致人员受伤,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死亡。对交通事故中丧命的死者进行尸检是非常有必要性的,尸检可以知道死亡原因,民警会根据尸检结果来确定交通案件的处理方式。要求鉴定机构尸检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尸检要付钱吗?请看下文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尸检要付钱吗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尸检是必须做的,通常费用由肇事方承担,如是单方事故就由驾驶员家属承担了。所以交通事故责任方要付尸检的钱。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怎么办
   1、协商解决
  首先,最好通过交警或者第三方调解一下,可以请交警或者第三方向责任方表明拒不付钱,将立即提起诉讼。
   2、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赔偿
  前提是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赔偿。代位赔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代位赔偿可以使用情形如下:
  (1)对方车辆无保险。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4) 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3、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经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方不付钱,符合以上条件,因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伤情正在治疗,急需医疗费,还可以同时申请法院判令责任方先前给给付医疗费。相关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方尸检要付钱吗?由上文可知,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付尸检的钱。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我们可以协商解决、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赔偿,或者向法院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民事诉讼,医疗费也可以同时提出。总之,每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在警醒人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您对交通事故的内容感兴趣,可以去网站阅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需要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需要多少?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1、私募基金:就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目前还没有全......


·一般军人要离婚孩子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军人要离婚孩子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成人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信用卡逾期不还构成犯罪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信的们的小伙伴不多不少都会商业贷款的行为吧,通俗点来说就是我这个月没钱花了,但工资还没到账是不是很苦恼呢,所以这个时候很......


·劳动仲裁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对?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情况认定,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履行补借条的情况,在补写借条时还需要注意下......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是在民事方面,甚至上升到了刑事层面,《刑法》中规定的有侵犯著作权罪。因此,日常生活中的一......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一、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


·手写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手写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