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在平日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不正规的产品,这些产品外包装可能与正品相差无几,但实际质量却相差甚远,我们称这些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身为消费者,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可究竟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假冒伪劣商品中有些虽然有使用价值,但是他们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为他们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正常交易,或者它们没有包含社会必要劳动,它们即使含有少量劳动,但那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而是为了获取非正当利益为了不等价交易而花费的劳动,它甚至可能是产生危害的一种劳动,因此它不能得到社会承认 (即使交易发生,那是因为购买者不明真相,消费者是不会买假货的),是没有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东西当然不是商品了。我们这里说的是假冒伪劣,不包括残次品。
二、可以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五种证据
(一)检验报告
鉴定报告分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下,工商执法人员只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涉案商品抽样送检,两种检验报告得出的“送检商品属不合格或者假冒商品”的结论都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但是,工商执法人员在依据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认定商品质量时,要严格审查其他有关证据,防止商品生产厂家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而影响案件质量。
(二)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
目前,所有的企业都非常重视本企业产品的打假维权,企业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假冒本企业的商品时,会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上级工商部门一经查证属实,在必要的情况下,就会下发检查“通知”,要求下级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商品进行查处。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涉案商品属于“通知”所指的问题商品时,就可以直接认定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三)商品包装、装潢等与正品的显著差异
由于制造工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的包装、装潢等都会有所差别,执法人员只要将两种标识(物证)进行证据固定,并指出两种标识之间的显著差异,就可以证明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四)现场检测报告
目前,大多数工商部门都配备有食品快速检测箱,在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有检测车等检测设备。在办案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对一些涉案商品可以使用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测,而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
(五)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的询问笔录
对于一些案值小,违法情节轻微,且涉案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标识差别小,工商部门检测设备无法进行现场检测,抽样送检也价值不大的案件,如果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时,有两个以上人员主动承认涉案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权利受损的商品。主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上面也介绍了有检验报告、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商品包装与正品的显著差异的证明、现场检测报告还有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的询问笔录这五种证据,就可以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看情况
看情况,如果当事人确实已婚的话就不能再领结婚证了,否则构成重婚。若是婚姻状况信息更新不及时,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
·未经别人同意发布别人照片
未经别人同意发布别人照片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
·人身权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法律当中关于金钱损害赔偿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这也就是说,我国对于赔偿主要是分为损害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和损害人身权利所进行的赔偿......
·中标公示多久拿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
·财产损失侵权代理词是什么
财产损失肯定会有侵权问题,那么,财产损失侵权代理词是什么,代理词就是依据有关法律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进行一个概括,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具有重......
·偷录的录音可以算是证据吗
偷录的录音可以算是证据吗一、偷录的录音可以算是证据吗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
·鼻骨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鼻骨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二、打架致鼻骨轻伤的判刑......
·涨误工费的涨了,是怎么计算的
涨误工费的涨了,是怎么计算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检察院批捕后家属应该干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家属应该干什么可以委托律师为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从轻处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