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般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般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
   二、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2] 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三、转让途径
  1、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转让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2)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
   四、商标转让准备材料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五、商标转让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在上文中介绍了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以及其他和注册商标转让有关的规定。有意向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或许通过受让的方式获得注册商标也不失为一种更便捷的办法,注册商标转让与受让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完成一定流程即可进行转让。如果您正准备转让注册商标而又不清楚具体情况的欢迎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一定构成犯罪,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


·在我国关于离婚官司怎么换法院?
      在我国关于离婚官司怎么换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离婚官司怎么换法院?有以下几点:1、可申请管辖异议;2、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与支持;反之......


·暑假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暑假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


·最新婚姻法司解全文
      在我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很多法律为了保证其自身的稳定性,只对于相关的事项进行宏观上的规定。对于那些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在我国一......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资金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资金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但是很多时候为了扩大生产或者其他需要,企业经常面临着资金压力,需要对外签......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软件也是走著作权的,就像一个发明一样,可以去登记著作权,知识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和实物发明的著作权登记有所区别,软件开发只要......


·一、误工费交警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一、误工费交警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误工费的认定情况下,交警一般在做出事故责任方认定之后,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什么意思?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什么意思?判缓刑严管三个月就是前三个月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是合理的行为。劳动合同中对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没......


·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现在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可避免。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首先选择的应是报警,由交警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交警处理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