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重复起诉不予受理(一事不再理)——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6、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
  8、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二)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9、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10、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对方的救济方式是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就同一纠纷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1、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签署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时,对方的救济方式是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当事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产生新的合同权利义务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执行和解协议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2、执行拍卖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和处分执行行为,执行拍卖所引致的纠纷均不具有民事可诉性。
   二、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已经知道了对案件法院不予受理情形,比如原告主体无资格、被告不明确、超出法院管辖权范围、不属于民事案件等。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在七天之内裁定不予受理,若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选择提起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借钱多少才涉嫌诈骗罪?
      生活中,朋友借钱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候因为关系亲密等种种原因,很多人不好意思拒绝朋友的请求。但是,如果朋友借钱以后不予归还,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集资诈骗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但在不同的主体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时候,需要对实际的数额做出认定,达到了法律中......


·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一、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公司口头辞退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口头辞退有法律效力吗一、公司口头辞退有法律效力吗公司以口头的方式辞退劳动者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还......


·供用电合同签订原则是什么?
      一、供用电合同签订原则是什么?1、合同的当事人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包括自然人、......


·未成年犯罪不负责任吗?
      未成年的犯罪的行为的责任承担的处理,是和成年人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也就有很多人问到未成年犯罪不负责任吗这样的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处......


·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青岛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需要提交怎样的资料
      一、青岛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需要提交怎样的资料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


·网络赌博的法律冲突
      在赌博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网络赌博也是合法的。如在加勒比海地区,只要进行注册并加设服务器即可进行网络赌博。相反,在禁赌的国家或地区,正加大力......


·高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