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双方平分责任,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部责任,可能双方均无责任等等。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需要根据交通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有一次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公安机关如何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通过以上的回答,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这一问题应该没有疑问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多只能复核一次,复核后不能以责任认定书不公正等理由再次申请复核。上级公安机关在受理复核申请后30日之内需要对特定内容进行复核。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情侣分手后应该怎么给分手费
      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过程中,所以,男女之间的不同人身关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费类型。因为分手费种类的不同,那......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限是多久?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


·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
      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一、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拆迁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


·以下三点说明
      以下三点说明,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产的,因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


·取得著作权的有几种方式
      取得著作权的有几种方式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有没有补偿?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有没有补偿?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签完字我想反悔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签完字我想反悔可以吗?不可以反悔,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分为了交易前的贷款流程和交易后的贷款流程,这两种流程都是不同的。不过对购房者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转包合同的效力?
      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1、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


·授予专利的发明使用新颖应当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发明使用新颖应当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问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