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的,那么不可避免的就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以及所生子女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大多数人比较关系同居财产的分割。对此,是有一定原则的。那到底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财产,即在同居期间明确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2、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同居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明确属于一方所有,则另一方没有所有权,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同居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同居财产成为共同财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实践中,要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对财产作出处理的话,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看看法律中的规定是怎样的,这样进行处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也是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是什么?
      犯罪行为分为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两种,犯罪是指由犯罪人员实施的危害社会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不论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都应该有一个主体,并......


·新婚姻法一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说现在离婚很普遍,但是很多人还存在一个认识误区,以为离婚完全是个人意愿,想离就离。事实不是这样的。离婚和结婚一样,是要经过一定程序的。那......


·不能
      不能,一个营业执照上只能有一个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


·车辆违章如何交罚款?需要准备什么?
      随着私家车逐渐走入千家万户,不仅造成了道路交通的拥堵,同时交通违章的情况也逐渐增多。交通违章需要交纳一定罚款以及扣除相应分数。很多新司机不太......


·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国家对公司法做出了详尽的解释,那么公司经营不利、濒临破产,公司就要按公司法债权公告进行公示,那么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


·福州台江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申报条件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不同性质的工作,意味着它的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的不同。虽然职位有高低,但是工作价值和意义,却是平等的。那么,福州台江区劳......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土地使用证是国家土地资源局颁布的重要证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肯定我国公民就不能使用我国的土地。不......


·一、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什么?
      一、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什么?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


·公司法九大诉讼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公司法的规定中,关于诉讼方面的内容共有九个方面,着九个方面规定着关于公司法九大诉讼的方方面面。那么,关于公司法诉讼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怎样处......


·刑案批捕后多久会到法院?
      一、刑案批捕后多久会到法院?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此时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而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