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经济合同解除有哪些

经济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
  
  在经济往来中,尤其是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中,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经济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经济合同会解除。那么,经济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呢?为了能够有效地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避免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应该如何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经济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
  
  经济合同解除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者外,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对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讲,解除合同因其原因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一方要求,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而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但依法可以免责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发生合同解除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经济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3)因另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二、如何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
  
  变更是指对原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解除是指提前终止合同,使之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影响国家计划的执行。
  
  (2)订立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3)当事人一方由於关闭、停产、转产而确实无法履行经济合同。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
  
  (5)由於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当事人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它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合倂、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合同要征得对方同意。新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解除合同要依法办事,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一方造成的损失,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所涉及的标的额都比较大,因此,如果当事人要解除经济合同,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很容易引发经济合同纠纷,而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是损失。若还对经济合同解除后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一、投资的定义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现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建设工程施工问题尤其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成为法院受理案件中比较常见的......


·行政处罚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
      行政处罚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一、行政处罚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只是规定了可以提出强......


·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
      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是什么?我国目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对财产怎么判?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对财产怎么判?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财产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情况进行判决。我国《民法典》有如下......


·非法集资去哪里报案可以被受理?
      随着我国普法教育越来越基层化,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遇到违法犯罪行为不再莽撞行事,都知道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自我权利的维护。针对非......


·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会如何处罚?
      一、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会如何处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2023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