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工业生产领域和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者人身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也不知道该如何索赔。那么,到底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既包括一般伤害事故和急性中毒,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二、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的等级大小,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了解到工伤事故不仅包括在工作当中受到的伤害事故,还包括职业病等。同时,由于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对于工伤引起赔偿的具体标准还要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建议您最好当面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云南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
      云南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一、云南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


·小孩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小孩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医生在给小孩诊断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造成小孩实际损伤,家长必然会向医院索要赔偿。狮子大开口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交通事故要多久才能定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要多久才能定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商标可以加盟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商标可以加盟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商标是不可以加盟的,加盟商标不合法被撤销能要回加盟费及要求赔偿损失。新《商标法》实施后,上......


·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一些农村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是走正规途径修建的,通常情况下就会有政府承认的房产证,但也有一部分房子走的也是正规程序,但还是没有房产证,房主就......


·父母离婚不管孩子违法吗 ?
      父母离婚不管孩子违法吗?一、父母离婚不管孩子违法吗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


·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股东大会是一个公司能够决定各种事项的最高管理层,公司的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股东大会分为几......


·哪些项目不属于工伤2023
      哪些项目不属于工伤2023一、哪些项目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