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现在很多农村都偶大量闲置土地,有些人为了扩大生产,往往会通过土地承包的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按规定,双方要签署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要事先征得村民会议同意,然后将土地承包合同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详细介绍下。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应该向哪里提出?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内有农村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承担。发包方应当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发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登记、建档、和查询等工作。三、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合同备案职责是什么?(1)受理责任:接收备案合同,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审核报备承包合同是否齐全,提出备案预审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承包合同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发包方要在土地承包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土地管理部门要审核进行备案的承包合同条款是否齐全,然后给出是否同意承包合同备案的意见。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可以有效的降低因土地承包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很重要。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我们生而为自然人,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的身份变得多样化。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在不同的环境中担......


·企业变更法人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变更法人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离婚找律师费用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
      离婚找律师费用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实行要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可以在答辩权内提供答辩状,为自己进行辩......


·法律规定债务如何转让是合法的
      法律规定债务如何转让是合法的?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经债权人同意;2、与新的债务人签订债务转让合同;3、债权人应向......


·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何处理住房合同丢失的情况
      住房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合同之一,由此可见住房合同的重要性,因此对于住房合同一定要妥善保管,但是实际上总有人马马虎虎容易弄丢这些重......


·优先抗辩权是指什么内容
      优先抗辩权是指什么内容在权利人和他人的债券债务关系中,义务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享有权利人请求权对抗的抗辩权。抗辩权有很多种,与其他抗辩权种......


·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额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企业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员工的工作,可以通过正规手段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会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那么,企业应......


·哪些情况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哪些情况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一、哪些情况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的破产需要财产分配来进行债务偿还,同时还有企业内部例如员工工资、社保等的清算。那么当......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