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年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春节过后,您都恢复了上班上学的正常生活,很多人也趁春节假期后找到了新的工作,目前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天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标准与上年相比有什么变化和新的要求,而作为用人单位,也要对新的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调整新政策进行学习了解,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来确认缴纳比例和方式,以便正常开展业务。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3、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4、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对比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细化了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二是重新确定了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对照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别确定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三是明确了费率浮动档次。共分为38档,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缴费;6、住房公积金: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应在缴存5月份公积金时进行调整。具体办理方法为,单位缴存2016年4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为单位调整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缴存基数保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到分中心、管理部对调整后月缴存额进行查看和确认。确认后,单位可当时继续办理。以上是天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调整新政策,重点是对工伤保险的费率政策有了一些调整,对工伤风险进行了细化分类,更加人性化,也更加具备可操作性;另外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在网上业务管理系统中,有一个自动调整的时间点,缴纳基数不变,但是比例调整了,个人和单位在缴纳时要提起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乡镇房产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乡镇房产纠纷应该如何解决?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


·合同到期权利义务终止都有哪些解释
      合同是我国为了保护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的一类保护性法律文书,合同的到期是有着较为详细的时间规定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也随着到期而终止。下面我们......


·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事情,那么您对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有多少了解呢,您知道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羁押一日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


·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有哪些?1、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


·最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诉讼都是有时效规定的,诉讼类型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程序,时效制度也各有差异。那么您对诉讼......


·关于货物运输损害如何索要赔偿
      关于货物运输损害如何索要赔偿一、关于货物运输损害如何索要赔偿1、要确认货物损害坏事实、时间、价值等。2、看是否有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


·一、离婚后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支付不起抚养费的解决方式可以为:向法院递交材料,申请减少减少抚养费,并依旧保留对孩子的探视权。夫妻离婚时......


·监外执行的条件2023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