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怎样交

在济南租房子的时候,很多中介都会告诉租客为其免去了各种增值税或者其他的一些税费。很多人可能会问,这些增值税是否该房客交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是怎么交的。
   一、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怎么交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屋租赁增值税如何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的一些税点以及申报的一个程序。其实在很多时候房东或者中介在出租房屋的时候把各种税费都加在租客的房租上面了。但是其实这些都不是租客自己该承担的。所以我们平时应该多了解点法律常识,只有我们了解的多了才不至于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果偷了超市五十元东西会留案底吗?
      之前有网友询问,如果偷了超市五十元东西会留案底吗?这要涉及两个问题,如果超市没有报案,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保安也会根据数额进行判定。如果偷窃......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形式达成了一种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不是长久性的,一般是一次性、特......


·根据《刑法》的规定青少年犯罪怎么办?
      根据《刑法》的规定青少年犯罪怎么办?《刑法》之中关于规定青少年犯罪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如何上诉?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如何上诉?提起上诉,首先要提交上诉状,不能口头起诉。上诉状必须用钢笔书写,通常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认定工伤后如何残疾鉴定?
      认定工伤后如何残疾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一、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当事人请求调解除专利侵权纠纷以外的专利纠纷,包括:(一)专利申......


·商业秘密的有效期为多少年
      商业秘密的有效期为多少年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


·2023老赖对子女有没有影响
      对子女有有影响。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老赖子女会有一定影响的。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法......


·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
      当今社会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离婚后如果孩子分割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可拥有探视权,但如果没有抚养权,并且不经过监护......


·各个权利机关的办案时限
      各个权利机关的办案时限一、公安机关办案时限1、拘留期限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


·玩忽职守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是什么?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