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征地怎么抵税?抵多少?

企业征地怎么抵税?抵多少?一、企业征地需交纳什么税?
  工业用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工业用地过户缴纳的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买方)、印花税需要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备案并缴纳相关费用,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此类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满自动续期的权利。
  二、企业征地怎么抵税?
  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转让方需要给受让方开具营业税发票,受让方计入土地成本。营改增之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增值税,转让方给受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受让方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通过招拍挂从国土管理部门受让土地使用权,国土管理部门属于出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文件规定,国有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要给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链条税,实行层层抵扣的办法把上一环节已纳税款通过下一道交易抵扣。如果,在房地产业营改增的第一个环节就拿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这个链条则无从开始。因此,我们预计,营改增时最大的可能是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环节征收增值税,给土地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房地产企业在今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对“企业征地怎么抵税?”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企业以转让方式取得图示使用权,可以将其中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后,在土地出让环节,企业就可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采用的是浮动利率,各地区税率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网络诈骗公司判刑的标准有哪些
      网络诈骗公司判刑的标准有哪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网络给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有一部分人也会因为一时糊涂,利用网络的......


·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
      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一、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并且重婚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工资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对于打工者来说,能够按时拿到工资是工作的最基本保障。但有些时候,用人单位会无故拖欠工资,导致劳动纠纷发生。......


·人死后养老保险由谁继承?
      人死后养老保险由谁继承?人死后养老保险由法定继承人员继承,继承的方式为: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建筑施工过程其中一个环节、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影响。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


·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目前,因为陷入非法集资陷阱而损失大量钱财的案件并不少。因为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很多,有的时候是防不胜防的。但是,只要被发现,就一定是要接受法律的......


·申请再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2200底薪,应当在扣除公司代缴的社保待遇后来计算工资,另外还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奖励工资待遇。工资是雇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