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双方都在外地去哪里起诉离婚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打工期间,可能双方的感情就会变淡,从而产生离婚的念头,此时由于双方都在外地,因此无法协议离婚,那这种情况下去哪里起诉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双方都在外地去哪里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都在国外去哪起诉离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话,此时由于不再一方户口所在地,因此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也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根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变更信息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并且依照当地工商局的操作要求进行变更操作,这是指一般股份公司,对于上市后......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


·解释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如下:一、除该解释另有规定的外,适用该解释;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


·如何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


·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
      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快过春节时期,人们都在准备年货,各大商场都在打折,使得人们一有空就会出来逛街,采买年货。出行车辆较......


·批准逮捕没有判刑会有案底吗?
      一、批准逮捕没有判刑会有案底吗?批准逮捕没有判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


·房子赠与后可以撤销吗?
      房子赠与后可以撤销吗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


·法律规定贩毒知情不报什么罪?
      法律规定贩毒知情不报什么罪?知道而不报,不构成犯罪;如果知道而包庇,则有可能构成贩毒者或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哪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后的法律责任需要原股东承担?
      哪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后的法律责任需要原股东承担?一、哪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后的法律责任需要原股东承担?首先,出资不实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并不能免......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详细介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详细介绍(一)、贴现业务受理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


·如果网贷催款被打该怎么办?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每一位公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随着网络贷款行业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贷款,如果出现没有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